游刀*

【冬叉】 记仇

【设定】二战时期。朗姆洛是美军特战队队长,巴恩斯是新入伍的傻兵。

【summary】记仇。


【正文】

布洛克一直讨厌那些来自布鲁克林这种地方的穷小子。因为比起保家卫国这样的原因,他们参军更可能只是为了避免在后方饿死,用朗姆洛的话来说,十七岁的脑子,连屁都兜不住。但他也是真的没想到会听到这样一个回答。


“为什么参战,士兵?”

“因为军装好看!Sir!”


引起队列爆发出哄笑的罪魁祸首挂着一脸无所谓式的挑衅,朗姆洛想,或许这混蛋还有点得意呢?散漫的坏虫大约就是从这种没脑袋的新兵开始滋生,既然军纪不能让他明白这是什么地方、以及他在和什么人对话,朗姆洛不介意自己来。


“那么,”朗姆洛把手放到自己腰间,低头去解战术背心的系扣,声音沉闷的传出来,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詹姆斯·布坎南·巴恩斯! Sir!”


年轻士兵回答的时候朗姆洛已经脱下了自己的作战服,巴恩斯瞥一眼过去,看见他的长官只穿着一件贴身的灰色背心,隐隐约约露出腰腹间的沟壑曲线,老实说,有点引人遐想。

“把上衣都脱了,所有人,”朗姆洛命令道,“除了这位爱美的年轻女士。”

 

收上来三十份军装,加上朗姆洛自己那件重三磅的战术服,把它们都捆好以后朗姆洛递给巴恩斯,“既然你喜欢军装,从今天起,你每天带着这些绕着营地跑二十圈。珍惜一下和它们的相处时光。在你的战友起床之前,跑完,把衣服还回去。”

朗姆洛微笑着拍了拍巴恩斯的肩膀,“现在你可以去跑今天的一份了。”

 

 

第二天四点,朗姆洛的床头悄然无声的站着个人。对方弯下腰去凑近了他,近的呼吸可闻。朗姆洛的睡眠很浅,他枕头底下还有一把柯尔特。布洛克先是摸出枪拉开枪栓再睁眼,但巴恩斯比他更快一点。新兵就这样硬生生的按住了长官的手腕。在床上。巴恩斯声音轻轻柔柔的说:“我来拿您昨天交代给我的战术服,sir。”

 

 【ps】“军服一定要帅,这样年轻人就会义无反顾的去投军效劳。”——希特勒。

柯尔特M1911  0.45ACP口径半自动枪 推出后即成为美军制式手枪长达74年。


【】太可爱了忍不住想写后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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